槿堂體本(12/1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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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代蘇軾不忍吃狗肉 曾上演一出"狗肉之爭"
先秦时期,家犬总共分为三类:
第一类是守犬,也就是看家护院的看门狗;
第二类是田犬,即猎犬;
第三类便是食犬,这类狗是专门养来吃肉的。
熙寧年間,蘇軾在徐州做太守,有一場狗肉之爭。老蘇在公款吃喝時看見狗肉上席,不高興,就詰問司法官。司法官解釋,領導,法律沒禁止殺狗啊,《禮記》說“烹狗於東方,乃不禁”呢,吃吧吃吧。老蘇反駁,《禮記》說過“賓客之牛角尺”,大宋朝就該開戒殺牛?狗死了,孔子還用舊車篷埋著它呢。死狗都有這待遇,難道我們忍心殺狗嗎?
上流人士不吃狗肉,但這無礙魯智深之類草根大快朵頤。
宋朝的狗價起伏較大,普通狗在幾百文到兩貫數百文之間。洪邁的《夷堅志》裡記載較多。紹興二年,台州一條幼狗,賣價1貫500文。紹興八年,某屠夫在平江買狗,花了3貫。南宋孝宗時期,秀州一條白色小狗,賣價1貫﹔鄱陽某和尚用150文,買了條小黃狗﹔鹽官縣某狗屠戶,花費2貫500文買狗。至於特殊品種的狗,價格較高,比如景泰年間,湖州獵狗,要價幾貫。
魯智深所買的半條狗的肉,可惜沒寫具體價格。肥美的狗肉,曾闊氣過,曾寥落過,從上及下,由貴而俗,到底成了平民美食。